2004/08/25

使用者優先 網路搜尋引擎Google的求勝策略

工商時報/經營知識 
文\陳偉航 2004/8/25

今年美國科技界的最大盛事,應該是Google公司在4月底宣布準備公開上市。這不但是一般投資大眾期待已久的事件,而且矽谷的科技業者更期待Google上市,能夠帶動整個科技產業的蓬勃發展。

Google係由二位史丹佛大學博士班學生史傑布林(Sergey Brin )和賴利裴吉(LarryE.Page)在1988年共同創辦,當時他們是以 Google做為畢業研究論文的專題,Google的意義為1後面加100萬個零,意指它的網路搜尋引擎可以處理非常龐大的資訊

的確,Google擁有全世界最大的電腦系統,約有5萬多個伺服器,它採取一種新的搜尋技術,能夠將全世界4000多個網站中的新聞加以自動編輯,依據其發布的時間、內容和受歡迎的程度加以分類,並做成大綱條列出來,使用者只要打入關鍵字,它便可以立即呈現,每天它所接獲要求搜尋的資訊超過2億個。

根據最近的調查顯示,網路搜尋的使用率Google排名第1,高達4 8%,雅虎第2,占20%,MSN第3,占14%,ADL第4,占7%。

同時,根據該公司所公布的財務資料,2003年的營收為9.6億美元,盈利為1億美元。因此,該公司上市預計將籌資27億美元,而市值也將高達300億美元左右,它將與競爭對手雅虎的市值336億不相上下。

在Google推出的時候,市場上至少有10個以上類似的網路搜尋引擎,但它所以能夠脫穎而出且領先群倫的原因,在於其2位創辦人的信念:堅持與眾不同

從一開始,他就和其它網站截然不同,它的首頁非常單純,只有一個LOGO,一條空白欄,沒有其他任何不相關的訊息。因為布林和裴吉認為最好的搜尋引擎應該是越簡單、越直接越好,只要輸入關鍵字就可以馬上找到所要的資訊

而且,它堅持自己的原則,不要任何插入式或隨時跳出的廣告干擾使用者,也不向廣告主低頭,它不採取一般網路公司誰出的錢最多就把誰的資訊放在第一位的方式,它只提供標有「贊助連結」(Spons oredLink)字眼的廣告,出現在網頁的上面或旁邊,這些廣告和搜尋的內容相關,當使用者點選該則廣告瀏覽時,廣告主便付費。

布林和裴吉堅持產品本身會說話,他們只注重產品不斷的改進和更新,而不注重宣傳,因此Google可以做到在1秒內搜尋超過30億個網頁,把使用者要的資訊立即呈現,結果使用者奔相走告,造成口傳效果。

而且,他們重視員工,除了給員工一流的待遇和福利以外,也鼓勵員工創新,譬如員工有20%的時間可以進行和公司無關的個人專案,為了讓人員能夠更有創意的思考和工作。

Google的成功在於一直以使用者的方便為優先考慮,而非站在廠商的立場,不把獲利放在第一位,而把讓顧客得到最大利益為前提,因此贏得顧客的信任和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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